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福建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闽交安〔2019〕2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福建省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省厅组织修订了2016年印发的《福建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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