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项目建设与验收规定》的通知
闽交〔2022〕3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省交通保障中心:

  为明确分工、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省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项目建设与验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与《福建省交通运输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应用管理办法》《市级交通执法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配套使用,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确保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项目“建成一个、验收一个、使用一个、见效一个”,实现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项目“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控一张网”目标。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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