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城市公交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闽运管城运〔2015〕14号

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局):

  7月22日凌晨5:50分左右,厦门东渡邮轮码头公交临时停车场发生公交车辆燃烧事件,造成11辆公交车烧毁(包括6辆报废车辆,5辆待修车辆),1名现场施救的物业人员在灭火过程中摔倒吸入有害浓烟,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厦门市警方初步认定,起火原因是一辆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尾部的电池组电气故障引发自燃。

  近年来,国内多个城市陆续发生城市公交车辆自燃事件,部分自燃事件还造成了人员伤亡和极大的社会影响。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城市公交企业要充分认识行业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离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城市公交企业要吸取厦门"7.22"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内容。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行业消防安全。

  二、认真组织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级运管部门和城市公交企业要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公交车辆、停保场、加油、加汽站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防范工作,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一要做好车辆隐患排查。要重点排查城市公交车辆油路、电路、气路以及发动机舱等关键部位,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公交车火灾事故发生。要对车载消防设备和逃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车载手提武灭火器和发动机舱自动灭火器配备和安全锤配备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发现缺失、失效的要立即补齐、更换,保证每辆公交车的灭火器和安全锤都能够正常使用。

  二要加强公交停车场管理。要强化公交停车场的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巡逻检查制度。要保持公交车停放的安全距离,避免造成连锁影响。同时,要加大对停车场管理人员等一线员工的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安全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提高在突发情况下一线员工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停车场安全管理水平。

  省局城运处联系人:朱翔,联系电话:87078364。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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