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购置冷藏运输工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运管货运〔2017〕1号

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购置冷藏运输工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传达至相关企业。积极指导、鼓励企业加大发展力度,切实促进我省冷链物流发展。

  二、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本地区冷藏运输工具资金补助的申报、初审和汇总上报工作,切实规范申报标准、流程,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协调当地财政、发改等部门,争取地方政府参照出台扶持本地冷链物流发展的优惠政策。开展冷藏运输工具补助工作期间,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工作制度,完善配套政策,逐步形成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长效机制。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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