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输管理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TJ/T1094-2016)的通知
闽运管车辆〔2017〕3号

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TJ/T1094-2016)的通知》(交办运〔2017〕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一、深刻领会标准重要意义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综检站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TJ/T1094-2016)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明确营运客车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标准有效实施。

  二、全面落实标准宣贯培训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组织本辖区道路客运企业、道路旅游运输企业、汽车综检站等单位做好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标准各项内容和实施要求,为标准的有效施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切实加强安全技术监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标准明确的职责要求,加强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监管。

  (一)督促开展营运客车安全达标检测业务的综检站尽快按照营运客车安全达标检测能力要求,做好相应的汽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等有关工作。

  (二)综检站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加强质量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供科学、公正、及时、有效的检测服务。

  (三)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严格营运客车的安全准入管理,符合要求的方可办理营运手续。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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