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0〕8号)要求,我中心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泉安委〔2020〕8号)文件精神,中心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进一步细化分工,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泉州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分解表》(附件1)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带动干部职工和港口企业,围绕“组织集中观看、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深入系统宣传贯彻”三方面,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行动,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中心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请各牵头单位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阶段性总结,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联系人及电话:陈慧璇,0595-22506823。
附件:泉州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