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旨在为加快推动城市货运配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加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示范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推进,不断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水平。
《管理办法》共有六章二十六条,适用于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申报、组织实施、验收与命名、动态评估等工作。申报城市原则上应具有一定规模、较好物流基础和政策环境,并明确了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程序、审查要点和评选流程。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管理办法》的宣传,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地市积极申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