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地区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托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摸排民生物资重点生产流通企业运输需求,精准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畅通高效,全面满足疫情地区特别是疫情封控区域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通知指出,对于发自、途经疫情发生地区重要民生物资的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要坚持“保安全、保供应”并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实行全程“点对点”闭环运输,确保“封闭式管理、人员不接触、车辆严消毒”,保障其通行顺畅。
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各类最新版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做好从业人员防护、运输装备及场站消杀、信息登记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环节消杀,切实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货运物流渠道传播扩散。
下一步,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将结合年底“两节”期间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民生保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