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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时间:2022-05-31浏览量:{{ pvCount }}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严格分级分类防控要求,强化从业人员防护,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工作。

  修订后的《指南》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分区管控要求中进一步明确了司乘人员(包括驾驶员及押运员等随车人员)项目细化补充了中风险地区所在区县人员“离开中风险地区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司乘人员应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增补了“符合加强接种条件的需完成加强针接种”。货运场站方面的餐饮区域消毒、卫生间消毒、垃圾盛装容器应定期清洁、消毒,在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和中风险所在区县的“每8小时1次”和“每12小时1次”改为“每4小时1次”和“每8小时1次”。

  下一步,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督促相关冷链物流企业按照最新《指南》要求的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执行当地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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